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AQ标准规范(以AQ 1119-2023《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为例)对系统的技术要求、功能、性能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下为具体规范内容:
一、系统分类与定义

- 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井下人员位置的系统,具有携卡人员位置及时刻、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出入准入区域时刻、超层越界起止时刻、临近危险区域起止时刻、工作时间/滞留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信息的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 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静态定位误差小于0.3m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 定位卡:由下井人员携带,保存有定位算法和身份识别信息。当进入定位分站定位范围时,将身份识别信息发送给定位分站,与定位分站共同测定定位卡位置;具有发出事故报警、接收紧急撤人命令、声光和振动报警等功能。
- 定位分站:通过无线方式读取定位卡内身份识别信息,与定位卡共同测定定位卡位置;接受定位卡发出的事故报警,向定位卡发送紧急撤人命令;通过网络交换机等与主机双向通信。
- 主机:通过网络交换机等与定位分站双向通信;接收定位卡位置、身份识别、事故报警等信息;向定位分站下传紧急撤人命令;具有定位卡身份识别、位置计算、移动路径生成、报警判别、数据统计及处理、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控制打印输出、联网等功能。
二、技术要求
定位精度
- 静态定位误差:定位卡处于静止状态时,系统测定的定位卡位置与定位卡实际位置的差值应小于0.3m。
- 动态定位误差:定位卡处于运动状态时,系统测定的定位卡位置与定位卡实际位置的差值应满足实际应用需求,具体数值可能因系统类型和应用场景而异。
并发数量与漏/误读率
- 并发数量:携卡人员以最大位移速度同时通过定位分站定位区时,定位分站能正确测定定位卡位置的最大数量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 漏/误读率:携卡人员以最大位移速度和最大并发数量通过定位区时,定位分站不能正确测定定位卡位置(含漏读和误读)的最大数量与通过定位区的定位卡总数的比值应小于规定值。
传输距离与传输方式
- 传输距离:定位分站与主机之间的最大传输距离应满足实际应用需求,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传输方式:系统应采用合适的传输方式,如工业以太环网、RS485、CAN等有线传输方式,或5G、UWB、Lora、Zigbee、WiFi等无线传输方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系统容量与定位刷新率
- 系统容量:系统接入读卡器(基站)数量和识别卡数量应满足煤矿企业的实际需求。
- 定位刷新率:标识卡的定位刷新频率应可调,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定位精度需求。
环境适应性
- 系统应能在煤矿井下的恶劣环境中稳定运行,包括高温、高湿、高尘等条件。
- 系统应具备抗干扰能力,能有效抵抗电磁干扰和信号干扰。
- 系统应具备防水、防尘、防震等防护措施,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安全功能
- 数据加密:系统应具备数据加密功能,确保定位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 权限管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功能,限制非法用户对系统的访问。
- 安全审计:系统应具备安全审计功能,记录系统操作日志,便于事后追溯和责任追究。
标识卡与分站要求
三、系统功能
- 实时定位:系统应能实现对井下人员的实时定位,确保管理人员能随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分布情况。
- 身份识别:系统应能对井下人员进行身份识别,确保定位信息的准确性。
- 轨迹记录:系统应能对井下人员的活动轨迹进行记录,以便进行事后分析和处理。
- 报警功能:系统应具备超员报警、超时报警、区域超员报警、临近危险区域报警等功能,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
- 联动功能:系统应能实现与其他安全监控系统的联动,提高矿井安全监控的整体水平。
四、系统维护与管理
- 故障诊断与自恢复:系统应具备完善的故障诊断和自恢复机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 冗余设计:系统应具备冗余设计,确保在关键部件出现故障时仍能正常工作。
- 远程维护与管理:系统应具备远程维护和管理功能,方便进行系统升级和故障排除。
- 数据备份:系统应具备数据备份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五、检验规则与验收
- 检验分类:检验一般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 出厂检验:每套系统均需进行出厂检验,合格的应颂发产品合格证。
- 型式检验:在特定情况下(如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正式生产后设备或组成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系统性能时等)应进行型式检验。
- 系统验收:系统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性测试等方面。验收合格后,系统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