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 1119-2023),以下是与该标准相关的关键技术指标和要求:
- 定位精度:
- 静态定位误差:无遮挡条件下,最大静态定位误差应不大于30厘米(精确定位系统)。
- 动态定位误差:无遮挡条件下,最大动态定位误差应不大于7.3米(精确定位系统)。
- 系统性能:
- 最大位移速度:系统应能正确测定最大位移速度不小于7米/秒的目标。
- 并发识别数量:单个定位分站的并发识别数量应不小于80个。
漏读/误读率:漏读、误读率应不大于10−4。

- 传输距离:
- 无线传输距离:定位卡与定位分站之间的无遮挡无线传输距离应不小于400米。
- 主机传输距离:定位分站至主机之间的最大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公里。
- 系统容量与巡检周期:
- 最大监控容量:系统应支持不小于8000个定位卡。
- 最大巡检周期: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应不大于5秒。
- 数据存储与安全:
- 存储时间:
- 携卡人员的实时位置记录应保存3个月以上。
- 携卡人员的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时刻等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
- 数据安全:系统应具有防止修改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功能,并具备数据备份能力。
- 系统可靠性与应急能力:
- 双机切换时间: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自动投入正常工作的时间应不大于60秒。
-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在电网断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4小时。
- 环境适应性与设备要求:
- 远程供电距离: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应不小于2公里。
- 设备标识:系统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功能要求:
- 实时定位与跟踪:系统应能实时确定井下作业人员的位置和活动轨迹。
- 异常报警:系统应具备超员、超时、区域闯入等异常情况的报警功能。
- 显示与查询:系统应具有汉字显示和提示功能,支持按人员、时间、区域等条件进行查询。